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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律师*新冠肺炎疫情涉及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解除问题十五、关于当事人以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为由拒绝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 (一)律师意见: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不宜以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为由,拒绝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可以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实际影响,确定合理的履行时间。 (二)法律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十六、关于以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问题 (一)律师意见: 当事人以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除符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外,一般不宜主张解除。 (二)法律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