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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离世请假没批就回家奔丧,被单位辞退?法院:赔!做劳动纠纷这么多年,经常收到当事人咨询:家里至亲突发变故,跟单位请假没被批准,实在没办法只能先走处理后事,回来之后直接收到辞退通知,这种情况算旷工吗?单位开除我合法吗?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北京的真实生效判例,现实中很多打工人都可能遇上类似困境。 案件基本情况乔师傅 2023 年入职一家养老照料中心,岗位是厨师。劳动合同里写了制度:月度旷工 3 天、年度旷工 5 天,单位可以无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后来乔师傅的哥哥病危,他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申请 15 天假期,经理以假期太长直接拒绝。乔师傅退一步,提出可以休无薪事假,还是没有得到同意。 没过几天,哥哥不幸去世。乔师傅再次通过微信向领导说明情况请假,之后便回乡奔丧。前后离开岗位一共 5 天,料理完后事立刻动身返回北京。还在返程路上,就接到单位通知,不用再回去上班。 没过多久,公司正式发了辞退信,理由很简单:请假未获批擅自离岗,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按旷工辞退。 乔师傅不认可辞退结果,提起劳动仲裁,但仲裁只支持了部分工资差额,没有认定属于违法解除。乔师傅不服,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差额,同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7090 元。单位不服上诉,北京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重点解读:为什么明明假没批,单位辞退却输了官司?很多企业会有一个误区:只要请假没有得到领导签字批准,员工不来上班,一律按旷工处理,达到天数就直接开除。但这个案子明确打破了这种简单粗暴的用工逻辑。 法院在审理这类解除是否合法的时候,不会机械套用制度条文,会综合几个核心要素来判断:
回到本案:乔师傅先后两次向单位告知家庭变故,主动提出甚至愿意接受无薪事假,已经完成了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离岗是处理亲哥哥丧事,属于人之常情,事由具备极强的紧迫性。奔丧结束马上返程,离岗时长合理,单位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因为他离岗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更关键一点:养老中心作为用人单位手握用工管理权,但面对这种特殊家事,完全没有做任何变通,没有考虑临时调班、找人顶岗这类替代方案,直接一上来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的严重违纪解除,是用人单位手里最重的处罚手段。解除劳动关系直接切断劳动者收入来源,司法实践中对此审查标准很严,不是只要制度写了,就可以随便拿来开除员工。制度适用也要符合公序良俗,不能违背基本人情。 所以法院最终认定,乔师傅的奔丧离岗,不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的解除行为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 给打工人的实务提示
给企业 HR 和老板的提醒企业规章制度固然要遵守,但执行不能脱离现实人情。遇到员工家有丧葬、重大亲属疾病这类特殊情形,不要简单一句 “不批假不来就是旷工”。 优先考虑调班、临时顶岗、无薪事假等柔性处理方式。直接顶格使用解除劳动合同,一旦事由具备情理上的正当性,很大概率会被司法机关认定解除违法,需要承担赔偿金成本。
劳动争议个案细节各不相同,同样是离岗,事由、证据不一样,裁判结果也会有区别。如果遇到类似劳动纠纷,建议带上全部材料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 |